结论:公司因您请假1天而将发薪日顺延1天的做法是否合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明确约定了发薪日及顺延规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或制度中明确写明“发薪日为每月9日,遇员工请假则顺延至实际出勤后发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未超过30天发薪周期),则公司做法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但需注意:
若劳动合同或制度未约定顺延规则,或约定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若公司无合法依据单方顺延发薪日,可能构成拖欠工资,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实践中的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工资支付问题涉及劳动者核心权益,建议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条款或协助维权,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