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被公司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赔偿方式需分情况讨论:
医疗期内被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员工在医疗期内(根据工龄,一般为3-24个月),公司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计算方式: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例如:工作5年,月工资1万,则赔偿10万)。
医疗期满后被辞退
若医疗期满后,员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赔偿金)。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例如:工作5年,月工资1万,则补偿5万)。
例外:若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
公司未支付赔偿/补偿
若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工资、加班费等权益。仲裁时效为1年,自离职之日起计算。
关键提醒:
如有具体细节(如工龄、工资、医疗期时长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你精准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