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途离职,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已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工资支付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即使劳动者中途离职,只要已实际提供劳动,派遣单位就需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例如:若劳动者工作15天后离职,派遣单位应支付15天工资,而非以“未满整月”为由拒付。
离职类型与工资结算
工资计算标准
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可参照集体合同或同岗位平均工资。例如:若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劳动者工作10天,则应得工资为5000÷21.75×10≈2298元(按法定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
维权途径
若派遣单位拒付工资,劳动者可:
温馨提示:离职时建议要求派遣单位出具书面离职证明及工资结算单,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以便维权。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