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离职还可以工伤评残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离职后是否被诊断出职业病,并且该职业病是否与您之前从事的工作有关。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曾经从事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时并未发现患有职业病,但在离职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那么您可以在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并成功申请了工伤认定,接下来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果您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并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那么您的待遇将按照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发。
此外,如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您从业期间依法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您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向您支付待遇。
因此,签了离职并不意味着您就不能进行工伤评残,关键在于您离职后是否被诊断出与之前工作相关的职业病,并且是否符合上述的申请条件。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