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新成为社区副职,以前一般工作人员的工龄是否算数”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龄的定义。工龄通常指的是劳动者从事有工资收入的法定社会职业的时间,这是衡量劳动者工作经验和贡献的一个重要指标。
接下来,我们分析社区干部的工龄认定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干部)是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社区干部的工龄认定可能并不直接遵循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计算规则。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即新成为社区副职之前作为一般工作人员的工龄是否算数,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操作。根据我了解到的信息,一些地区对于社区干部的工龄认定有特定的政策。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社区干部的连续工龄可以从其在社区任正职时间起计算,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前作为一般工作人员的时间就不能算作工龄。实际上,这取决于当地政策是否将社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也纳入工龄计算的范畴。
另外,如果社区干部在之前的工作期间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之后被招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那么其缴费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为工龄的。这一点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但就目前您所提供的信息和一般政策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新成为社区副职后,之前作为一般工作人员的工龄一定不算数或者一定算数。这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因此,我建议您: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