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后转为不定期租赁的协议书,可按以下要点撰写,确保合法有效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1. 协议书核心条款
(1)明确原合同终止与不定期租赁开始时间
示例:
“双方确认,原《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XXX)于XXXX年XX月XX日到期后,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算。”
(2)租金及支付方式延续或调整
(3)其他条款的延续或变更
(4)解除不定期租赁的条件
(5)争议解决方式
2. 协议书模板(供参考)
商铺不定期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鉴于:
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期限
1.1 原合同到期后,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自__年月日起算。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
2.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元,支付方式为(如银行转账至甲方账户:_____)。
第三条 其他条款
3.1 原合同除租赁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如维修责任、用途限制等)继续有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4.1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年月__日
3. 注意事项
(1)书面形式:根据《民法典》第707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但为避免纠纷,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2)通知义务:解除不定期租赁时,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通常为30日,但法律无强制规定,可自行约定)。
(3)证据留存:建议通过邮件、短信或书面函件通知解除,并保留送达证据。
如有其他条款需调整或补充,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完善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