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不补休不给加班费怎么给赔偿金-严长俊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周末安排加班既不补休也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主张权利,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多为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具体分析如下:

  1. 加班费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如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其补发。

  2. 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主张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但需注意: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为前提,劳动者不能直接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需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维权路径

    • 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 仲裁/诉讼: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及可能的赔偿金;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4. 证据收集
    劳动者需提供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及工资支付记录,以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