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周末安排加班既不补休也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主张权利,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实践中多为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具体分析如下:
加班费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如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其补发。
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主张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但需注意: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为前提,劳动者不能直接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需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维权路径
证据收集
劳动者需提供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记录等)及工资支付记录,以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