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写了恋爱期间所有的钱物自愿赠予永不追回签字按手印 分手还能要回吗-马彩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婚姻家庭

结论: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写了恋爱期间所有的钱物自愿赠予永不追回并签字按手印后,分手时通常不能要回,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要回。

一般情况:不能要回

从法律层面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男女双方明确签订了恋爱期间所有钱物自愿赠予永不追回的协议,并且签字按手印,这表明双方就赠与事宜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并要回钱物。

例如,小张和小李在恋爱期间,小张为了表达爱意,将一辆汽车赠送给小李,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该汽车是自愿赠予小李,永不追回,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来两人分手,小张就不能以分手为由要回这辆汽车。

特殊情况:可以要回

  1. 附条件赠与未达成条件:如果赠与合同是附条件的,比如约定双方结婚作为赠与的条件,而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赠与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并要回钱物。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举例说明:小王和小赵恋爱时,小王送给小赵一套房子,并签订协议约定如果两人结婚,房子就归小赵所有。但后来两人分手了,没有结婚,此时小王就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这套房子。
  2.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举例说明:小孙和小周恋爱期间,小孙赠送给小周一笔钱财。后来小周对小孙实施了严重的暴力行为,导致小孙受伤,此时小孙就可以撤销赠与,要回之前赠送给小周的钱财。
  3.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却不履行该义务,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 举例说明:小吴和小郑是恋人关系,小吴年老体弱,小郑承诺会照顾小吴的生活起居,小吴因此赠送给小郑一套房产。但后来小郑拿到房产后,对小吴不管不顾,不履行扶养义务,此时小吴就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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