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员工在厂里没事做且工资未发的情况下,去别的厂里上班,是否算自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 若员工与原厂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且未依法解除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等。在劳动合同未依法解除前,劳动者擅自到其他单位工作,可能构成对原劳动合同的违反。
- 是否算自离:这种情况下,员工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擅自离职或旷工,具体是否构成“自离”(即自动离职)需依据原厂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如果原厂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擅自离职或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视为自动离职,且该规章制度已经依法告知员工,那么员工的行为可能构成自离。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构成自离,原厂仍需支付员工已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并可能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原厂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 建议:员工在决定去其他厂上班前,应先与原厂沟通,了解工资发放情况,并尝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请假等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 若员工与原厂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或已依法解除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与原厂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且未续签,或者已经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与原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此时,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 是否算自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去其他厂上班的行为完全合法,不构成自离。因为员工与原厂之间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无需再受原厂规章制度的约束。
- 建议:虽然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就业,但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建议在离职前与原厂办理好离职手续,如结算工资、转移社保等。
3. 特殊情况:原厂停工停产
- 法律分析:如果原厂因经营困难等原因停工停产,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生产或提供劳动条件,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是否算自离:在原厂停工停产且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去其他厂上班的行为不应被视为自离。因为员工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原厂提供劳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 建议:员工在遇到原厂停工停产的情况时,应先与原厂沟通了解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与提醒:员工在厂里没事做且工资未发的情况下,去别的厂里上班是否算自离,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建议员工在做出决定前先与原厂沟通了解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方案。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直接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