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能上班谁来赔偿-晏小利律师|法行宝
2026-03-29 劳动纠纷

结论:职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其工资及赔偿权益受《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具体赔偿情况需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以及职工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 工伤认定: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工伤不上班期间的工资计算

  1. 停工留薪期内: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受伤前正常出勤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
  2. 停工留薪期满后:

    • 若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可安排其他合适岗位并按新岗位标准支付工资。
    • 无法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依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1. 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程序确认的,有权要求赔偿。
    • 赔偿主体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
  2.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
  3. 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

    •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全部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特殊伤残等级的待遇:

    • 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伤残津贴及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足差额。
    • 五至六级伤残: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可由单位安排工作或按月发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七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维权建议

  •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 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 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时,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后续申请和维权。

示例说明:假设某职工因工伤导致腿部骨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该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停工留薪期满后,该职工仍需继续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该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则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可由单位安排工作或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若该职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有更多关于工伤鉴定和赔偿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