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和工伤伤残等级证下来后不给本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以下从法律依据、法律后果及应对建议三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应当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这意味着,工伤职工作为鉴定的申请人之一,有权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同时,工伤伤残等级证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单位无权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直接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和工伤伤残等级证的交付问题,但该法强调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单位扣留这些证书,实际上侵犯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
- 单位扣留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和工伤伤残等级证,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虽然具体处罚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 如果因单位扣留证书导致工伤职工无法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还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应对建议
与单位协商:
-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交付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和工伤伤残等级证。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明确告知单位其行为的不合法性,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在投诉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等。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未能满足您的需求,或者单位拒绝履行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单位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单位交付证书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来说,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和工伤伤残等级证下来后不给本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