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作出后 一方当时人起诉的 该工伤认定书效力如何确定-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3-2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作出后,一方当事人起诉的,该工伤认定书效力如何确定”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工伤认定程序、司法审查以及证据规则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的法律效力基础

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是否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认定后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它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是后续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的重要依据。

二、一方当事人起诉对工伤认定书效力的影响

当一方当事人(如用人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书不服并提起诉讼时,这并不意味着工伤认定书立即失去法律效力。诉讼程序是对工伤认定书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确保工伤认定书的作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审查中工伤认定书效力的确定

在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1. 证据审查:

    • 法院会审查工伤认定书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如果原责任认定书(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撤销,但其他证据仍能证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职工的责任情况,法院可能会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即使责任认定书被撤销,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仍应认定为工伤。
  2. 程序价值:

    •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需满足法定条件,即原判决确有错误且有必要启动再审。法院会考量启动再审的必要性,如行政机关是否可自行纠错、重新调查的可行性等。
    • 如果仅因单一证据的撤销而径行启动再审,可能会破坏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不利于法律秩序的安定性。
  3. 立法精神:

    •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这蕴含着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原则。
    • 在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会秉持这一立法精神,确保职工的工伤保险权利不因证据变化而轻易丧失。

四、具体案例分析

以您提供的江苏某建设公司诉泰兴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认定案为例,该案中:

  • 原责任认定书虽被撤销,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仍确认了事故的基本事实。
  • 泰兴市人社局已调查并确认没有证据证明职工负主要责任。
  • 法院在审查时,结合了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认为原工伤认定结论并未因责任认定书的撤销而丧失事实基础。
  • 最终,法院裁定不予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维持了原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作出后,即使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其效力也并不立即丧失。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会综合考虑证据审查、程序价值和立法精神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其效力。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工伤认定书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被法院依法撤销或变更。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对工伤认定书不服并提起诉讼,应充分准备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应尊重法院的司法审查结果,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