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主动申请但需配合办理手续。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如北京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3个月)。
操作要点:单位需在职工离职时主动支付,若拒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该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已参保的情况下)。若单位未依法参保,则由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此项补助金。
操作要点:个人需携带离职证明、鉴定结论等材料,通过单位或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各地流程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关键注意事项
建议行动:
如有其他细节疑问(如具体省份的补助标准、未参保处理方式等),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