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收礼一年后主动退还算受贿吗-卢浩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刑事辩护

受贿收礼一年后主动退还,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不过,具体是否构成以及量刑的轻重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于受贿后主动退还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明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二、主动退还的性质与影响

  1. 及时退还: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能够及时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并主动退还,且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尚未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退还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受贿行为的纠正,不构成受贿罪。但这里的“及时”通常指的是在收受财物后的短时间内,一年后显然已经超出了“及时”的合理期限。
  2. 事后退还: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已经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或者虽然未实际谋取利益但已经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此时再退还财物,则不能改变其受贿的本质。即使退还了全部或部分财物,也仍然构成受贿罪。不过,主动退还的情节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3. 为掩饰犯罪而退还:

    •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了掩饰犯罪而退还财物,这种退还行为不仅不能改变其受贿的事实,反而可能加重其刑事责任。

三、退还时间的影响

退还的时间对是否构成受贿罪以及量刑的轻重有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在被追诉前主动退还贿赂款物,可以视为其具有悔罪表现,可能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然而,在本案例中,由于退还发生在收受贿赂后一年多,已经超出了“及时退还”的合理期限,因此难以作为从轻处罚的充分理由。

四、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判断受贿后主动退还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以及量刑的轻重:

  • 退还的时间点:是否在收受财物后立即退还,还是在较长时间后才退还。
  • 退还的原因:是出于真诚悔罪还是为了掩饰犯罪。
  • 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经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 退还的数额:是否退还了全部或部分财物。

五、法律建议

  1. 及时退还: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意识到可能构成受贿,应尽快退还,以降低法律风险。
  2. 如实供述:如果已经被查处,应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退还全部或部分贿赂款物,以争取从轻处罚。
  3. 咨询专业律师:在面临此类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此处虽提及咨询专业律师,但意在强调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实际应理解为向我,卢浩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等领域的律师咨询)

综上所述,受贿收礼一年后主动退还,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具体是否构成以及量刑的轻重,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退还的时间点、原因以及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此类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