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 审计可以调整合同单价吗-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审计是否可以调整合同单价,需分情况讨论:

  1. 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无效,如果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原则上应参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审计在此情况下,一般不能随意调整合同单价,除非能证明原合同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违法情形。
    • 例外情况:如果审计过程中发现原合同单价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或者原合同单价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审计机构或相关方可以依法提出调整单价的请求,但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确认。
  2. 合同无效且工程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

    • 如果工程尚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那么情况就更为复杂。此时,审计机构可能会根据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质量状况以及合同无效的原因等因素,对合同单价进行合理调整。但这种调整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基于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 具体操作:审计机构可能会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类似工程案例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质量状况,提出一个合理的单价调整方案。这个方案需要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可能的其他相关方的协商和确认。
  3. 审计的权限与程序

    • 权限:审计机构在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的单价调整权限并非无限。它必须依法行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机构不能单方面决定调整合同单价,而是需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 程序:如果审计机构认为需要调整合同单价,它应该首先提出一个详细的调整方案,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然后,这个方案需要提交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审议和确认。如果相关方对调整方案有异议,他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建议:

  • 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言,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首先关注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如果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那么应尽量参照原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 如果工程尚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或者原合同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违法情形,那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协商,共同确定一个合理的单价调整方案。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后果:

  • 如果审计机构未经充分沟通和协商就单方面调整合同单价,可能会引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异议和争议。这种争议可能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但无论哪种方式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审计机构的调整方案有异议但未能及时提出或解决,可能会影响工程的结算和支付进度,甚至可能导致工程无法顺利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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