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采购可以不用签订合同-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合同纠纷

在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以下采购情形可以不用签订书面合同,但建议尽量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1. 即时清结的采购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若采购行为属于“标的额较小、当场交货并当场付款”的即时清结情形(如便利店购买办公用品、食堂采购日常食材等),法律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但需注意保留付款凭证(如收据、转账记录)和交货凭证(如签收单),以证明交易真实性。

  2. 法律明确豁免的情形

    • 政府采购中的特定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若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通常为几十万元),且未采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不签订书面合同,但需通过内部审批流程留痕。
    • 企业间长期合作框架下的零星采购:若双方已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单次采购金额在XX元以下可简化流程”,则单次采购可依据框架协议执行,无需重复签订合同。
  3. 口头约定已实际履行且无争议
    若双方通过口头约定完成采购(如农户向超市供应季节性农产品),且已实际履行(如超市已收货并付款),且双方对交易内容无争议,法律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但需注意: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难度大,建议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补充确认交易细节(如品种、数量、价格)。

风险提示与建议:

  • 例外情形不等于无风险:即使符合上述情形,若采购涉及特殊商品(如危险化学品)、需资质审批(如医疗器械),或交易对方存在信用风险,仍建议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责任。
  • 证据留存是关键:即使不签订合同,也应通过付款记录、交货单、沟通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纠纷时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 企业采购需合规:若企业采购涉及财务审计、税务申报,即使法律不强制要求合同,也可能因内部管理规定需留存书面文件,建议提前与财务、法务部门确认。

如有具体采购场景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