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企业“在职职工”的认定,这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根据相关规定和常见实践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基本定义
在职职工,一般指的是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这包括了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也涵盖了那些虽未签订正式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二、具体情形
正常在岗工作:这是最直接的情况,即员工在单位中正常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
暂未工作但仍由单位支付工资:有些员工可能因学习、病伤、产假(通常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时无法工作,但只要他们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就仍被视为在职职工。
特殊用工形式:
三、不包括的情形
劳务派遣人员(从用工单位角度):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其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并不统计为在职职工,而是应统计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这是因为这些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而非用工单位。
劳务外包人员:如果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人员,那么这些人员应由承包劳务的法人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如果承包劳务的是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则这些人员不包括在相关统计范围内。
四、认定要点
在认定在职职工时,关键在于确认员工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这通常可以通过查看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来确认。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