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企业上班通过试用期后,工年的计算通常是将试用期时间与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具体分析如下:
试用期计入工龄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已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的时间应当计入连续工龄。例如,若试用期为3个月,转正后工作满1年,则总工龄为1年3个月。
退役军人特殊政策的适用
退役军人的军龄通常按国家规定视同连续工龄。若退役军人入职企业前有军龄,其军龄与在企业的工作时间(含试用期)应合并计算。例如,某退役军人服役5年,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工作1年,则总工龄为6年3个月。
需注意的例外情形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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