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去在国营企业上班中途辞职,原单位会发放给辞职人什么钱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辞职情况、劳动合同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分析:
工资结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其工资。这包括劳动者在辞职前已经提供劳动所应得的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 工资计算公式(若存在未结清工资情况):应发工资 = 基本工资 + 奖金 + 津贴 - 缺勤扣款(如有) - 其他应扣款项(如社保个人部分、个税等)。在辞职时,用人单位应确保这一公式计算出的工资全额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补偿。
- 是否发放经济补偿金:这取决于辞职的原因。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没有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的情况,那么通常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辞职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若符合支付条件):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其中,工作年限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他可能的费用:
- 年休假工资:如果劳动者在辞职时还有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在辞职前存在加班情况,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 社保和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至辞职当月,并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证明。
特殊情况: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辞职时的奖金、福利等,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 如果国营企业有特殊的规章制度或政策,关于辞职时的费用发放,也应当遵循这些规定。
建议:
- 在辞职前,劳动者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 如果对辞职时的费用发放有疑问或争议,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以上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关于劳动工伤方面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