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后工资的发放情况,主要依据伤残等级及是否处于停工留薪期内来确定。以下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一至四级伤残: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工资以伤残津贴的形式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
- 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为70%本人工资,六级为60%,并缴纳应缴社会保险费。
- 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职工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
- 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工资正常发放。
-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上述对应伤残等级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综上所述,伤残评定后工资的发放需根据伤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