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送外卖摔倒了算工伤吗怎么赔偿-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结论:喝酒送外卖摔倒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讨论,赔偿方式也因是否构成工伤而有所不同。

一、是否构成工伤的判断

  1. 若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且非因故意醉酒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送外卖属于外卖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如果是在送外卖的工作过程中摔倒,且并非因为故意醉酒导致自身失去控制而摔倒(比如只是少量饮酒,意识基本清醒,因路滑等客观原因摔倒),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 但如果外卖员是故意大量饮酒,达到醉酒状态(根据国家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此处可参照该标准大致判断醉酒状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二)醉酒或者吸毒的。所以在故意醉酒状态下送外卖摔倒,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2. 若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期间
    • 如果外卖员是在非工作时间,比如休息时间自行饮酒后去送外卖(并非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这种情况下摔倒,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赔偿方式

  1. 构成工伤的情况
    •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外卖员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等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不同伤残等级的规定执行。
  2. 不构成工伤的情况
    • 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外卖员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等损失。不过,如果摔倒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是因为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摔倒,那么外卖员可以向道路施工方等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根据实际损失确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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