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几条规定公司不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高岚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劳动纠纷

公司不交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以下条款: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若员工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公司需额外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第一个月为宽限期,不计入赔偿)。若超过一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需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2. 未缴纳社保的行政责任与劳动者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可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需注意:法律未直接规定未缴社保的“赔偿金”,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 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损失(如医疗费无法报销),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综合建议:

  •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 先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补签合同或支付赔偿;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针对未缴社保)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