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劳务派遣 已经在劳务派遣里的人怎么办-李静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取消劳务派遣后,已在劳务派遣中的人员,其劳动关系处理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协议终止方式、劳动者意愿及法律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若用工单位决定取消劳务派遣,并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此时,劳动者的工龄应连续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即原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避免因用工形式变更导致工龄中断,影响经济补偿、年假等福利待遇。

  2.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若劳务派遣单位因用工单位取消派遣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强行终止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3. 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后未安排新工作
    若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退回用工单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一个月)为其安排新工作,且劳动者无过错,劳务派遣单位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若超过合理期限仍未安排,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4. 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安排至其他单位
    若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用工单位,且劳动者同意,则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但工作地点、岗位等可能变更,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若劳动者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强行安排,否则可能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权益。

建议:

  • 若您是劳动者,建议保留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书面通知等),明确用工形式变更的原因、时间及双方协商内容。
  • 若涉及经济补偿或赔偿,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出具书面计算依据,并核对工龄、工资基数等关键信息。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