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终本后,劳动者仍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款项:
申请恢复执行
若案件因“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暂时结案,但用人单位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如银行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股权等),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需提供财产线索(如新发现的财产、原财产被转移的证据等),法院核实后将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
若用人单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且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操作要点:需提供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证据(如资金往来记录、审计报告等),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申请追加。
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若用人单位有能力履行却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证据:财产转移记录、虚假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需证明用人单位主观故意逃避执行。
申请司法救助或破产债权申报
协商或调解
在执行阶段,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分期付款或以物抵债,并签订书面协议。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可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建议:
温馨提示:终本不意味着权利终结,劳动者需主动跟进案件进展,积极提供财产线索,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为您制定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