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对部分人员发奖金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公司有合法合理的奖金发放制度,且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部分人员符合发放条件而其他人员不符合,则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若公司奖金制度符合上述程序要求,且明确规定了奖金发放条件(如业绩达标、岗位特殊贡献等),仅对符合条件的部分人员发放奖金,属于合法行使自主经营权。例如,公司规定销售部门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员工可获得奖金,未完成目标的员工不发放,此情形下仅向达标员工发放奖金合法。
若公司无合法合理的奖金制度,或制度制定程序违法,或发放标准存在歧视性,则可能违法
建议:若您认为公司奖金发放不合法,可先查阅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关于奖金的约定,确认发放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若存在疑问或争议,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制度文本、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向我进一步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