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在更换项目经理时,通常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这一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 - 2017及行业实践而制定的,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保障发包人和监理人有足够的时间对变更情况进行了解和做出相应的工作安排。
若合同中对通知期限有特别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承包人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或未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就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那么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并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推进和管理衔接的顺畅。
此外,更换项目经理的过程还需遵循一系列合规程序,包括填写变更申请表、获得相关签字盖章以及报市住建局招标办审批备案等,这些步骤都是为了确保更换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
因此,承包人在更换项目经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