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审批数量开采怎么处罚-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行政纠纷

超过审批数量开采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民事赔偿,具体如下:

  1. 行政处罚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若企业或个人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范围或数量开采矿产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例如,若审批数量为年产10万吨,实际开采20万吨,超出部分对应的违法所得将按比例罚款。若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处罚将更严厉,包括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2. 刑事处罚(构成犯罪时)
    若超出审批数量开采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非法采矿罪”。根据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 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 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 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如价值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
    超出审批数量开采可能对矿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开采方需赔偿因超量开采导致的土地塌陷、水源污染等直接损失,以及生态修复费用。例如,若超量开采导致周边农田无法耕种,需赔偿农民的农作物损失及土地复垦费用。

建议:若您或您的企业涉及超量开采问题,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超量开采的矿产品价值及生态损害程度,以便在行政调查或刑事立案时主动配合,争取从轻处理。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