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胎假期间是否可以不发绩效工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但通常情况下,保胎假或产假期间,女职工应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工资,用人单位不应无故降低或扣除。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保胎假或产假是女职工因生育而享有的特殊假期,期间女职工虽然未直接参与工作,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用人单位应视女职工为正常出勤并提供劳动,因此应支付正常的工资待遇。这里的“正常工资待遇”通常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可能的奖金、津贴等。
其次,从实际操作和案例来看,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保胎假或产假期间调整薪资构成,并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发放绩效工资,这种做法很可能被视为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行为,从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莆田的案例中,法院就明确判决用人单位应向女职工全额发放工资结构变更后的绩效工资,有效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再者,即使女职工在保胎假或产假期间领取了生育津贴,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以扣除其绩效工资。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为女职工提供的生活费用,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保胎假或产假期间,女职工应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或做法与此相悖,女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充分考虑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