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实习协议还是应届生吗-孙永旭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署实习协议还是应届生吗”这个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应届生”的定义。应届生通常指的是当年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但在择业期内(一般为2年,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3年)且未与任何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社保缴纳记录的高校毕业生。这个定义是判断您是否为应届生的关键。

接下来,我们来看实习协议的性质。实习协议是您与实习单位之间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它并不等同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涉及社保缴纳等正式就业的相关事宜。因此,签署实习协议本身并不会改变您的应届生身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实习期间或者实习结束后,与实习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开始缴纳社保,那么您的应届生身份就会随之失效。因为此时您已经与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再符合应届生的定义。

另外,如果您签署的是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且该协议中明确注明了“考上公务员、研究生,三方协议自动失效”等类似条款,那么在您未毕业、未入职或者两年内未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即未交社保)的情况下,您仍然可以视为应届生,可以参加校园招聘、报考公务员等。

综上所述,签署实习协议本身并不会影响您的应届生身份,但如果您在实习期间或之后与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保,或者签署的三方协议中有特殊约定且您已不符合应届生条件,那么您的应届生身份就会失效。因此,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并咨询相关人士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