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中的虚假交代怎么处理-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行政纠纷

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虚假交代的,司法机关会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处理,具体如下:

  1. 若虚假交代不构成犯罪:

    • 证据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若虚假交代是在受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下作出的,该供述将被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教育纠正: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告知其如实供述的重要性及虚假供述的法律后果,促使其纠正错误,如实交代。
  2. 若虚假交代构成犯罪:

    • 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讯中故意虚假交代,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且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妨害作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过指使、贿买等方式让他人作伪证,包括自己虚假交代以配合他人作伪证,将依法追究其妨害作证罪的刑事责任。
    • 量刑考量:即使虚假交代不构成独立的犯罪,但如果在后续诉讼过程中被发现,也可能影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量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虚假交代可能被视为认罪态度不好,从而在量刑时予以从重处罚。
  3. 特殊情况处理:

    • 翻供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讯中先虚假交代后翻供,司法机关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果翻供理由合理且有其他证据支持,司法机关会采纳翻供内容;如果翻供理由不合理或无其他证据支持,司法机关可能维持原供述的效力。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讯中虚假交代后,在后续诉讼过程中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司法机关会依法给予从宽处理。

建议: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避免虚假供述带来的法律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