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中标后 公司擅自将中标合同转移他人 应该怎么办-郭劲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合同纠纷

公司擅自将中标合同转移他人属于违法行为,中标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确认合同转让的违法性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及《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若公司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合同,该转让行为无效,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民事赔偿责任。

  2. 收集证据并固定事实
    需立即收集以下证据:

  • 中标通知书、原合同文本(证明中标关系及合同内容);
  • 转让协议(如有)、实际履行方参与施工的证据(如现场照片、沟通记录);
  • 招标人未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如招标文件、沟通函件);
  • 因转让导致的损失证据(如额外成本支出、工期延误证明)。
  1. 向招标人主张权利
  • 要求招标人介入: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招标人有权责令改正并处罚违法转让方,中标人可书面要求招标人履行监管职责。
  • 主张合同继续履行:若转让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可要求招标人确认原合同效力并督促违法方继续履行。
  • 索赔损失:因转让导致的直接损失(如重新招标成本、工期延误赔偿)及间接损失(如商誉损害)均可主张。
  1. 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举报,要求对违法转让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处以转让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 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

  • 确认转让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 主张违约责任:若原合同约定了转让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赔偿范围),可直接依据合同条款起诉。
  • 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违法方转移资产,可在起诉时申请冻结其银行账户或等值财产。
  1. 注意诉讼时效与程序
  • 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
  • 若涉及行政处罚,需在知道行政行为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6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 仲裁需依据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风险提示:若公司转让行为已实际履行且招标人默认,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合同关系”,此时需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建议中标人在发现转让迹象后立即采取行动,避免证据灭失或权利过期。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