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行为属于违法,但需分情况讨论其具体性质及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从发票管理法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应按实际消费金额开具发票。你实际消费90元,商家却开具100元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即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这种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的强制性规定,税务机关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对商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从税务合规角度
商家虚开发票可能导致其少缴税款(如通过多开发票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若税务机关查实,商家除补缴税款外,还需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罚款比例为少缴税款的50%至5倍)。若情节严重(如多次虚开、金额巨大),可能构成逃税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
虽然你作为消费者未直接受损(甚至可能因多开发票获得“额外报销利益”),但商家的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间接损害其他消费者利益。若你发现商家存在系统性虚开发票(如长期为顾客多开发票以逃避税务监管),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2366),税务机关将依法调查并保护举报人隐私。
建议:若你仅需证明消费事实,可要求商家按实际金额重开发票;若发现商家存在恶意虚开、偷逃税款行为,建议保留发票及消费凭证(如支付记录、订单截图等)向税务机关举报,以维护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