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5年12月在单位报的到然后经单位同意去上学到1987年11月上的班工龄怎么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劳动纠纷

工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上学期间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正常计发工资或生活补贴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职工经单位批准脱产参加学历教育期间,若劳动关系未解除且单位继续支付工资或生活补贴,则学习期间应连续计算工龄。因此,您的工龄应从1985年12月(报到日)起算,至当前时间连续计算,包含1987年1月至1987年10月的上学期间。

  2. 若上学期间单位未保留劳动关系或未支付工资/补贴
    若单位与您解除劳动关系或停止发放工资/补贴,则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此时工龄应从1987年11月(实际上班日)起算,至当前时间计算连续工龄。但需注意:若您毕业后重新被单位录用,部分地区可能允许将上学前的工作年限与毕业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确认上学前后的劳动关系连续性;
    • 地方政策明确支持合并计算(如部分省份对“先工作后上学”人员的工龄认定规则)。
  3. 特殊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涉及社保)
    若您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且上学期间单位未缴纳社保但符合“视同缴费年限”条件(如1992年前的工作经历),则需结合当地社保政策进一步分析。例如,部分地区规定:1992年前经单位批准脱产学习且未中断劳动关系的时间,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建议行动:

  1. 查阅个人档案中的《干部履历表》《工资审批表》等材料,确认单位是否在上学期间保留劳动关系并支付待遇;
  2. 向原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人社局申请工龄认定,提供报到证明、上学批准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3.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有进一步证据或地方政策疑问,可直接向我提供细节,我将结合具体情形补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