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在隔壁县上班是否可以有探亲假”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满足《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相关条件。
首先,根据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需要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您满足这一基本条件,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其他条件。
其次,关于“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情况,这是决定您是否能享受探亲假的关键。这里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具体指的是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如果您与配偶或父母分别居住在隔壁县,且由于距离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公休假日团聚,那么您就有可能享受探亲假。
具体来说,如果您是未婚职工,且满足上述条件,您原则上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20天。如果您因为工作需要或自愿选择两年探亲一次,那么假期可以延长至45天。
如果您是已婚职工,且满足与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条件,那么您每四年可以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20天。同时,如果您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您每年还可以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假期,假期为30天。
此外,根据实际需要,单位还会给予您一定的路程假,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往返。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这意味着在计算假期时,这些时间都会被考虑进去。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虽然您提到的是在隔壁县上班,但关键在于您与配偶或父母是否满足“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条件。如果满足,那么您就有可能享受相应的探亲假待遇。当然,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