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因病不能履职,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职务代理或暂代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内相关规定,若支部书记因病无法正常履职,支部委员会可召开会议,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由支部副书记暂代书记职责。若支部未设副书记,可由支部委员中推选一名成员暂代。这一过程需确保程序合规,并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暂代期间,暂代人员行使书记职权,但需在书记康复后及时归还职权。
启动补选程序(若长期无法履职)
若支部书记因病长期无法履职(如超过6个月或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期限),支部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补选申请。补选需遵循党内选举程序,包括候选人提名、民主选举、结果报批等环节。补选完成后,新任书记正式履职,原书记职务自动终止。若原书记后续康复,可根据组织需要和本人意愿,通过调动或重新选举安排其他职务。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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