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班 有了过期食品 老板罚员工款是对的吗-王赛飞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

  1. 一般情况下,超市因过期产品被罚款的责任主要由超市作为法人承担,员工不直接承担罚款责任。
  2. 若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超市在承担相应责任后,有权向员工进行追偿。

详细分析:

超市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超市作为经营者,有责任确保所售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不销售过期商品。若超市销售了过期商品,应由超市作为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接受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超市是过期产品被罚款的直接责任主体。

员工的正常履职情况

员工在超市工作中,若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商品有效期进行了检查和记录,但由于超市的库存管理系统出现故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效期标注模糊不清等非员工个人原因,导致过期商品上架销售,员工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因过期产品被处罚的罚款不应由员工承担。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此处的“劳动者本人原因”应指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非正常履职中的无过错情况。

员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

如果员工明知产品已经过期,却仍然将其摆上货架进行销售;或者在负责库存管理时,故意不记录产品的过期信息,导致过期产品未能及时下架处理,这些行为构成主观故意。又或者员工严重疏忽,没有按照超市规定的检查流程和频率对商品有效期进行检查,导致大量过期产品未能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给超市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过失。

在这些情形下,超市在承担了相应责任(如接受行政部门的罚款、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等)后,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进行追偿,要求员工承担部分或全部罚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内部处理与劳动法规定

超市因过期商品被罚款后,有权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过失情况,对员工进行内部处理,如警告、扣发奖金等。但这些处理措施必须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超市不能因员工过失而直接要求员工承担罚款,罚款必须由超市作为法人缴纳。缴纳罚款后,超市再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过失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建议:

  • 对于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超市的规定和流程对商品有效期进行检查和记录,确保不销售过期商品。若因非个人原因导致过期商品上架销售,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 对于超市: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和商品有效期检查机制,确保商品在有效期内销售。同时,在处理员工因过期商品被罚款的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若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超市在承担相应责任后,有权向员工进行追偿,但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如提起民事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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