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退不了休,歇病假怎么处理”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同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及相关政策,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建议和处理步骤:
一、了解病残津贴政策
首先,您可以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该办法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了按月领取病残津贴的保障。
二、申请病残津贴的条件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您需要持有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达到一定缴费年限:根据您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病残津贴的月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重新核算。
-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月标准也执行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但支付期限会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有所不同。
三、申请病残津贴的流程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您需要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待遇领取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 等待审核与公示:审核通过后,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将在本人工作或生活场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开始领取病残津贴:公示无异议后,从本人申请的次月开始发放病残津贴,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四、注意事项
- 继续缴费与停发病残津贴:如果您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将停发病残津贴。
-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您可能需要接受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果经复查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自做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将停发病残津贴。
- 遗属待遇:如果您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死亡,其遗属待遇将按在职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建议
- 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由于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 了解弹性提前退休政策:如果您符合弹性提前退休的条件,也可以考虑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