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社保扣除个人部分又额外扣一天15元合法吗-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6-02-20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在缴纳社保时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后又额外扣除一天15元,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1. 若额外扣除的15元有合法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
    • 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
    • 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如果单位额外扣除的15元属于上述合法情形(例如:代扣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且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并公示),则可能合法。但需注意:

  • 扣除项目必须明确写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
  • 扣除金额需合理,不得超过法定比例或标准;
  • 扣除前需履行告知义务(如公示、签字确认等)。
  1. 若额外扣除的15元无法律依据
    如果单位无法证明扣除的合法性(例如:以“罚款”“管理费”等名义随意扣款),则可能涉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此外:
    • 社保个人部分已由单位代扣,再额外扣款可能构成“克扣工资”;
    • 即使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相关条款,若未经过民主程序或未公示,也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认定无效。

建议行动步骤:

  1. 核实扣除依据:要求单位提供扣除15元的书面说明及法律依据(如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条款等);
  2. 核对工资条:确认扣除项目是否明确列明,并核对总扣除金额是否合理;
  3. 协商或投诉:若单位无法提供合法依据,可先协商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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