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个月公司没给交社保合法吗-贾晓凡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劳动纠纷

入职第一个月公司没给交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包括试用期)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

法律依据与解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是员工实际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日期。从这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责任在三十天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费。例如,若员工于1月10日入职,公司最迟需在2月9日前完成社保登记和缴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无论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内,只要开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违法后果

  • 义务: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一义务不因任何原因或约定而免除,即使员工自愿表示放弃缴纳社保,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 违法后果: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或未办理社保登记,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制裁。包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应缴社保费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三千元的罚款;同时,可能还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此外,如果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并遭受损失,员工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员工权益与保护措施

  • 权益:新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侵犯。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 保护措施: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情况,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并补缴社保费用。

实际操作建议

  • 员工在入职后应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确保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为自己办理了社保登记并缴纳了社保费用。可以通过查询社保账户或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来确认。

  • 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未按时缴纳社保的情况,员工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要求其纠正。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入职第一个月公司没给交社保是明确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为新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保护措施,以便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