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事实无需举证-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6-02-16 刑事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确实存在一系列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这些事实通常基于常识、法律权威、程序无异议或自然规律等原因,被视为已得到确认。以下是对这些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的详细归纳与解析:

  1. 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 解释:这些事实包括日常生活经验、普遍的科学知识等,是大众普遍了解和认知的。
    • 举例:如一年有四季、太阳从东方升起等,这些事实在刑事诉讼中无需额外举证证明。
  2.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 解释:生效裁判具有既判力,其中确认的事实通常无需再次证明。
    • 举例:若甲案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乙参与某盗窃行为,则在涉及乙的其他案件中,该盗窃事实一般无需再次举证。
  3. 法律、法规的内容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应知的事实:

    • 解释:审判人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有责任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及适用规则。
    • 举例:对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等,审判人员应当知晓,无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4. 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 解释:如案件的管辖、回避等程序问题,若在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则这些程序事实无需举证证明。
    • 举例:在庭审中,如果各方对案件的管辖法院没有异议,那么这一程序事实就无需额外举证。
  5. 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 解释:推定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出的另一事实。这种推定减轻了控方的举证责任,提高了诉讼效率。
    • 举例: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则可推定为财产来源非法。
  6. 自然规律或定律:

    • 解释:如万有引力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自然科学中被广泛认可和验证的规律或定律,是客观存在且无可争议的。
    • 举例:在一起因物体坠落致人损害的案件中,无需证明物体在重力作用下会下落这一自然规律。

注意事项:

  • 对于上述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除自然规律及定理、定律外),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的,仍需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有异议,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事实存在错误,那么该事实就可能不再被视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
  •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免证事实的认定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准确处理。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涵盖了常识性知识、法律权威确认的事实、程序性无异议的事实以及基于自然规律或法律推定的结论。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提高诉讼效率,同时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如果你在刑事诉讼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