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1至3号没有来上班 4号来提交辞职报告 工资怎么计算-杨启浩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劳动纠纷

工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元旦假期性质与工资支付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元旦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1月2日、3日为休息日,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且未补休,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若您未上班系因单位统一放假,则这3天工资应按正常标准发放;若系个人原因缺勤,则1月1日可能按事假处理(无工资),2-3日可能按无薪事假或扣减双休日加班工资(需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判断)。

  2. 辞职报告提交后的工资结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无论您1-3日是否出勤,4日提交辞职报告后,单位均需在离职时结清全部工资,包括:

    • 已出勤天数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
    • 元旦法定节假日工资(若单位未统一放假且您未出勤,可能需补发);
    • 扣除社保、个税等法定代扣项目后的实发金额。
  3. 单位可能主张的扣减情形
    若单位以“旷工”为由扣减1-3日工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 单位能证明已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元旦出勤要求(如要求提前报备休假);
    • 规章制度已依法公示或告知您;
    • 您的缺勤无合理理由(如病假、事假已获批准)。
      若单位无法证明上述条件,扣减工资可能构成违法。

建议行动:

  1. 核对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中关于元旦出勤的规定;
  2. 整理1-3日未出勤的证据(如单位放假通知、请假记录等);
  3. 与单位协商工资结算,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可随时向我说明,我会进一步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