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答您关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社局留的工伤认定书是否可以”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环节,它们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并有着各自的流程和要求。
一、工伤认定与人社局的关系
工伤认定是由人社局(原劳动局)负责的主要工作。当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最终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这个决定通常会以工伤认定书的形式出具,并作为后续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的专门工作。当职工发生工伤并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三、关于您的问题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本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社局留的工伤认定书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您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作为证明您工伤事实的重要依据。因为工伤认定书是人社局对您是否发生工伤的官方认定,是后续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的基础。所以,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您应该将人社局留存的工伤认定书(或其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之一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确实需要使用人社局留存的工伤认定书。为了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我建议您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除了工伤认定书外,还要准备好其他相关的医疗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同时,您也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人社局,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准备和提交申请。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