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劝退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具体分析如下:
用人单位劝退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劝退”名义变相解除合同(如诱导签署离职协议、口头通知离职等),均属违法解除,你有权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若你希望保留工作,可向用人单位明确拒绝劝退,并要求恢复原岗位及待遇。若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违法解除导致的工资损失(按实际停发工资计算)。
若选择主张赔偿
若你同意解除合同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已成事实,可主张以下赔偿:
赔偿金额计算示例
假设你月薪1万元,工作3年,孕期被违法解除: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