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招工表里有待业登记是不是工龄”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工龄计算和政策理解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待业登记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工龄。工龄的计算通常与您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工作性质以及所在单位的性质等因素有关。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待业期间参加某些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作时间,是有可能被计算为连续工龄的。
具体来说,根据福建省及厦门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如厦劳〔1982〕第76号等),对于待业青年参加劳动服务公司(队)、街道居委会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之后按规定手续进入全民所有制(包括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情况,其工龄计算有明确规定:
工龄计算时间:对于1979年5月以后参加上述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工龄可以从最后一次参加街、居举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起连续计算。对于1979年5月以前参加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则只能从1979年5月起计算。
工龄证明:被招收到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待业青年,需要随带规定出具证明部门的“工龄证明书”,以及经核准的“厦门市城镇需要就业劳动力登记卡”和证明计算工龄的原工资表等文件,以证明其工龄。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技术对口的情况,可以根据在街居集体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相应缩短学徒学习时间;对于技术不对口的情况,则按照上山下乡知青待遇处理,即根据在街居工作的时间长短享受相应的学徒待遇或工资待遇,但连续工龄仍然可以认定。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招工表里有待业登记,并且您在这段待业期间参加了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作,那么您在这段期间的工作时间是有可能被计算为连续工龄的。但具体是否计算以及如何计算,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政策、您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来确定。
因此,我建议您:
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了解您所在地区关于工龄计算的具体政策规定。
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单位政策,为您提供更准确的解答。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工龄证明书、就业劳动力登记卡、原工资表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