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双方在法院进行调解后 是否还可起诉主张质保金-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合同纠纷

结论:工程款双方在法院进行调解后,是否还可起诉主张质保金,需视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而定。若调解协议中未明确放弃质保金权利,则仍可起诉主张;若已明确放弃,则一般不可再主张。

详细分析:

  1. 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关键:

    •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会就工程款的支付、质保金的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 如果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质保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或明确放弃了质保金的权利,那么双方就应按照协议履行,一般不可再就质保金问题提起诉讼。
    • 如果调解协议中未涉及质保金,或者虽然提及但未明确放弃质保金的权利,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方仍有权在质保期届满后,就质保金问题向发包方主张权利。
  2. 质保金的法律性质:

    • 质保金是发包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它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但具有特定的担保功能。
    • 质保金的支付通常与工程的质保期相关联。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质保期届满后,如果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将质保金支付给承包方。
  3. 起诉主张质保金的条件:

    • 如果调解协议中未明确放弃质保金的权利,且质保期已经届满,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已解决质量问题,那么承包方就有权起诉主张质保金。
    • 起诉时,承包方需要提供调解协议、工程合同、质保期届满的证明、工程质量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4.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承包方在符合条件下起诉主张质保金,且法院认定其主张成立,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质保金。
    • 如果承包方在不符合条件下起诉主张质保金,或者调解协议中已明确放弃质保金的权利,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其诉讼请求。

建议:

  • 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质保金的处理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 如果承包方对质保金有主张权利的意图,应在调解过程中明确提出,并争取在调解协议中予以体现。
  • 如果双方对质保金的处理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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