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开除在编医师的有那些情况和法律依据 程序有那些-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医疗纠纷

公立医院开除在编医师的情况及法律依据、程序如下:

一、开除情况及法律依据

  1.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

    • 情况说明:医师若严重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如长期旷工、擅自离岗、违反医疗操作规范等,且情节严重,医院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开除该医师。
    • 法律依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此外,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也是重要的依据,这些规章制度通常会在医师入职时明确告知,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

    • 情况说明:医师在执业过程中,若因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如误诊、漏诊导致患者严重损害,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医院有权开除该医师。
    • 法律依据: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同时,若医师的行为构成犯罪,如医疗事故罪、受贿罪等,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院也会据此开除医师。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情况说明:医师若因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因医疗事故罪被判刑,医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开除该医师。
    • 法律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开除程序

  1. 调查取证:医院在决定开除医师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确保医师的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2. 听取陈述和申辩: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 作出处分决定:医院或主管部门在听取医师的陈述和申辩后,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开除的决定。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医师,并明确告知其申诉的权利和途径。

  4. 执行处分决定:医院在收到开除决定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医师的离职手续,包括停发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收回工作证件、设备等,并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5. 申诉与复核:医师若对开除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医院或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医师的申诉,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结与建议:公立医院开除在编医师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程序,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作为医师,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范,避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的发生。若不幸面临开除风险,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应对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