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双开后什么时候停发工资-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6-01-28 劳动纠纷

教师被“双开”(即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后,工资一般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停发。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处分决定的生效时间来看

  • 一般情况:当学校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作出“双开”处分决定,并且该决定正式送达教师本人,教师签收后,处分决定即刻生效。从生效的这一刻起,教师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终止,工资也就随之停发。例如,学校在某月15日作出“双开”决定,并于当日送达教师,教师签收后,从15日起就不应再领取工资。
  • 特殊情况:如果教师对“双开”处分决定存在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申诉。在申诉处理期间,一般不会立即停发工资,而是会等到申诉处理结果出来后再做决定。若申诉维持原处分决定,那么工资停发时间就从原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算;若申诉改变了原处分决定,比如撤销了“双开”处分,那么工资会按照新的处理结果进行发放或补发。

从工资发放的流程和周期来看

  • 按月发放工资的情况:大多数教师的工资是按月发放的。如果“双开”处分决定在某个月的中旬生效,那么当月工资可能会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核算发放,从处分生效的次月起停发工资。比如,教师在5月20日被“双开”,5月份工作了20天,学校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核算这20天的工资发放给教师,从6月份开始就不再发放工资。
  • 其他发放周期的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也有部分地区或学校的教师工资是按季度或半年发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开”处分决定在某个工资发放周期内生效,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处分生效后不应发放的工资部分。例如,教师工资是按季度发放,在第二季度中间(如5月份)被“双开”,那么第二季度的工资会扣除5月份及之后不应发放的部分后进行发放,从下一个季度开始停发工资。

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来看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停发工资。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畴,所以“双开”后工资停发遵循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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