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跟公司请假半年期间五险一金全部由自己缴纳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请假性质为“停薪留职”或双方约定由员工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但若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请假期间员工停薪,且自愿承担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全部费用,该约定在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效。
关键点:需有书面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五险一金必须缴纳”的强制性规定(如单位不得完全免除自身义务)。
若请假为“病假”“事假”等法定情形,且单位未停发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病假期间单位需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并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若单位要求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点:法定请假期间(如病假、产假等),单位不得转移缴费义务。
若单位直接停缴五险一金或要求员工全额承担
即使员工请假,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如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需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若单位停缴或要求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员工可主张以下权利: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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