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让您签协议书,表示想继续干以后就不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在继续工作的同时,依法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法律背景与解释: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性质: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在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项法定补偿,旨在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其支付与工伤职工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无直接关联,而是基于工伤事实和离职事实。
公司的做法违法性:
- 公司要求您签订协议,放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作为继续工作的条件,这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工伤职工在离职时,有权依法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一权利不受是否继续工作的影响。
您的权利:
- 您有权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并坚持要求公司在您离职时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坚持不支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与公司沟通:
-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和诉求,即您希望继续在公司工作,但同时也希望公司在您离职时依法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保留证据:
- 在沟通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公司要求签订协议的书面材料、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寻求法律帮助:
-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或者您对公司的做法有疑问,您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公司坚持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因此引发劳动争议,公司可能面临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支付该笔费用,并可能承担因违法而产生的额外赔偿责任。同时,公司的这种做法也可能影响其声誉和员工关系,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
总之,您有权在继续工作的同时,依法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您应该坚决拒绝,并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