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签过字并收到公司的赔款后 还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刘艳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劳动纠纷

结论: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签过字并收到公司的赔款后,是否还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赔款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其他争议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

    •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且赔款是作为协商解除的补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关系和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已经履行完毕,通常意味着双方已经就劳动关系解除的所有事宜达成和解,此时再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能性较小,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是公司单方面提出的,且赔款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而员工认为赔款金额不足或存在其他争议(如未支付加班费、未缴纳社保等),那么员工仍然有权在收到赔款后,就未解决的争议部分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 赔款的性质:

    • 如果赔款是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且员工已经接受并确认无异议,那么这部分赔款通常被视为双方对劳动关系解除相关事宜的最终结算。但如前所述,如果员工认为还有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仍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赔款并非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而是公司出于某种原因(如避免员工闹事)而支付的,且员工在接收赔款时并未明确放弃其他权利,那么员工在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或未履行相关义务时,仍然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3. 双方是否存在其他争议:

    • 即使员工已经签收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收到了赔款,但如果双方之间还存在其他争议(如工资拖欠、加班费未支付、社保未缴纳等),员工仍然有权就这些争议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建议:

  • 在签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接收赔款前,员工应仔细阅读通知书内容,了解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赔款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其他争议。
  • 如果员工对通知书内容或赔款有异议,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
  •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相关义务,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员工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员工在签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接收赔款后,又就已解决的事宜申请劳动仲裁,且仲裁机构认定双方已经就相关事宜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那么员工的仲裁请求可能会被驳回。
  • 如果员工就未解决的争议部分申请劳动仲裁,且仲裁机构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

总之,是否还能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